1. 法定时限:30个工作日;承诺时限:1个工作日。
(二)主要法定依据
1.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》
2.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》
3.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
4.《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》(试行)
(三)办理程序
申请→领证(缴费)
(四)申请材料
必备要件:
1.不动产登记申请书;
2.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;
3.《不动产权证书》或《土地使用权证》及《房屋所有权证》;
4.公安机关出具的地址变更证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