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 (征地拆迁安置房办理首次登记)
2021-02-03 |  来源:

(一)办理时限

1. 法定时限:30个工作日;承诺时限:2个工作日。

(二)主要法定依据

1. 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

2.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》

3.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

4.《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》(试行)

(三)办理程序

申请→领证(缴费)

(四)申请材料

必备要件:

1. 不动产登记申请书;

2. 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;

3. 土地权属来源证明材料;

4. 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相关资料;

5. 建设工程已竣工的相关证明材料;

6. 权籍调查成果资料;

7. 公安机关出具的房屋所在地的地址证明;

8. 契税完税凭证或缓交、免交契税材料

备注:

1. 土地权属来源证明材料:立项批文、征地批文、划拨批文、补助补偿情况说明等;

2. 规划的相关资料: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》(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说明),《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》或《建设工程规划核实意见书》(或规划核实说明),盖有骑缝章的规划总平图(仅2007年后办理《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》的项目需提供);

3. 工程已竣工相关材料:《四川省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书》(原件)或竣工验收说明;

4. 权籍调查成果:地籍调查成果、经审核归档的房屋面积测绘成果报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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