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 法定时限:30个工作日;承诺时限:即时办结。
(二)主要法定依据
1.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
2.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》
3.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
4.《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》(试行)
(三)办理程序
申请→领证
(四)申请材料
必备要件:
1.不动产登记申请书;
2.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;
3.《不动产权证书》或《土地使用权证》及《房屋所有权证》或《不动产证明》;
4.证明不动产登记簿记载错误的材料(不动产登记机构书面通知相关权利人申请更正登记的,可以不提交);
其他要件:
1.权利人同意更正的证明材料(利害关系人申请更正登记的应交);
2.证实与不动产登记薄记载的不动产权利存在利害关系的材料(利害关系人申请更正登记的应交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