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 法定时限:30个工作日;承诺时限:1个工作日。
(二)主要法定依据
1.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
2.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》
3.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
4.《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》(试行)
(三)办理程序
申请→领证(缴费)
必备要件:
1.不动产登记申请书;
2.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;
3.不动产权属证书。
其他要件:原已办理《房屋所有权证》,申请换发不动产权证,需提供权籍调查成果资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