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1-02-03 |
来源:
(一)办理时限
1. 法定时间:30个工作日;承诺时限:即办件(不含公示时间)
(二)主要法定依据
1.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
2.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》
3.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
4.《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》(试行)
(三)办理程序
申请→领证(缴费)
(四)申请材料
必备要件:
1.不动产登记申请书;
2. 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。
备注:在不动产登记机构官方网站公告询异,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无异议的可补发不动产权属证书,并在补发的房屋权属证书上注明“补发”字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