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动产权属证书遗(灭)失补发登记
2021-02-03 |  来源:

(一)办理时限

1. 法定时间:30个工作日;承诺时限:即办件(不含公示时间)

(二)主要法定依据

1. 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

2.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》

3.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

4.《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》(试行)

(三)办理程序

申请→领证(缴费)

(四)申请材料

必备要件:

1.不动产登记申请书;

2. 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。

备注:在不动产登记机构官方网站公告询异,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无异议的可补发不动产权属证书,并在补发的房屋权属证书上注明“补发”字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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