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 法定时限:30个工作日;承诺时限:一个工作日。
(二)主要法定依据
1.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
2.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》
3.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
4.《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》(试行)
(三)办理程序
申请→领证(缴费)
(四)申请材料
必备要件:
1.不动产抵押登记申请书;
2. 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;
3.《不动产权证书》或《土地使用权证》;
4.抵押合同、主债权合同;
5.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、施工许可证、规划总平图;
6. 契税完税凭证或缓交、免税契税材料、抵押确认函(包含土地一并抵押需提供);
7.房屋测绘报告。
其他要件:
1.公安机关出具的地址证明(地址发生变化的应提交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