继承公示 王大可
2021-12-03 |  来源:

范国琼、王朝森有房屋位于新都区新都镇状元街63号王朝森2007年11月16日死亡,范国琼2023年04月14日死亡,上述房屋中属于被继承人范国琼,王朝森的遗产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相关规定由刘正、王大可承。刘正自愿放弃上述房屋的继承权。

   根据申请人刘正、王大可提供的继承相关资料,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、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》及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有关规定,现公示如下:

   申请人王大可请办理位于新都区新都镇状元街63号房屋转移登记,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(2023年7月7日至2023年7月27日),公示期内有异议的,向成都市新都区不动产登记中心书面提出异议,公示期满无异议的,我中心将直接办理该房屋的转移登记。

成都市新都区不动产登记中心

20230707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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