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都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服务企业调查回访评价制度
2019-12-30 |  来源:

为充分收集群众对不动产登记工作的建议和意见,规范登记行为,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,更好地为群众提供优质、高效的登记服务,制定本制度。

一、回访方式

采取调查问卷和电话回访的方式,随机调查办证群众对不动产登记服务质量的反馈,收集群众对不动产登记工作的建议和意见。

二、回访频率

每月开展一次问卷调查和电话回访工作,回访样本数在300-500之间,其中调查问卷不少于100份,电话不少于200个。

三、回访统计

服务质量回访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,将服务质量回访情况进行统计,归纳整理所收集的建议和意见。

四、数据应用

认真分析回访情况,跟踪处理建议和意见,优化不动产登记服务质量。对回访发现的问题,建立工作台账,切实加强整改。

五、保密要求

回访资料实行专人负责保管,并适时修改调查问卷内容。对反映问题的受访企业、群众严格保密,严禁打击报复。

六、本制度自文件印发之日起执行。


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
版权所有:新都区不动产登记分中心 地址:成都市新都区蓉都大道北一段199号
电话:028-83013727